关于
房产过户事宜的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
当事人需携带房地
产权属证书以及自身合法证明、转让协议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
过户登记申请,如实填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格,并据实申报销售价格;
紧接着,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所
递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综合考虑后,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告知当事人审批结果;
如获批准同意,则进一步要求需要公证的,需提供经公证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此合同书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署确认;
随后,房地局会对申报的销售价格进行核实,同时也可能视情况需要对转让房屋进行实地勘察与市场价值评估,然后通知转让方依照法定程序缴纳相关
税费,最后由房地局核发正式过户单。
待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便标志着过户事项已顺利完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