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缔结,通常被称为“缔约活动”,是指处于各方
当事人之中的个体在行为相互作用下,通过不断地进行意思表达来达成合作共识,从而逐渐形成有关合同的各项内容和规定的一系列活动。
然而,合同得以正式生效并产生
法律效力需要具备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负责缔結合同的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都必须真实存在并且相互对应;
其次,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也就是说必须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的硬性规定;
再次,当事人必须对合同中所涉及到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合同的内容应该经过双方或者多方的深度讨论、磋商以及妥协,最终达成彼此认同且无争议的结论;
最后,合同的生效推定通常要经历两个阶段,即
要约和承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
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