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双方达成
离婚协议之后,倘若男方独立承担了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责任,有权向其前妻索赔相应的
抚养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在终
结婚姻关系之后,任何一方所需要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对方都应当支付生活所需费用以及接受教育所必须的开支的部分或者全额;
关于具体的费用数额和期限长度,将由双方
当事人自行商议确认;
当上述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当诉诸于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