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向法院提出上诉,并提交诉状,需缴纳不超过10,000元的受理费用,费用为50元人民币;
同时需提供被告方的具体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只要具备以上条件,法院便可正式受理此案。
然而,在前往法院提
起诉讼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
证据收集工作。
待法院正式受理后,将会通过公告形式
传唤原告
债务人参与庭审。
如若公告
期限届满,债务人仍未出庭应诉,法院将对债务人
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
缺席判决。
在此情况下,
债权人有权
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亦可依法采取拍卖债务人资产或其他财产的方式来进行
债务清偿。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自
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