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直接
经济损失”,主要是指那些直接因某种行为产生的并与之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而导致的财产损耗以及价值减损;
而所谓“间接经济损失”,则主要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导致或引发的诸多其他形式的损失,其中包括由于损失无法获取到原本能够在正常状况下享有的相关收益,以及为了恢复被破坏的正常经营活动或者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而支付的种种相关生活成本、运营支出等等各类费用。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
人身权益造成
财产损失的,按照被
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
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