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合同存在
可撤销情由时,享有
撤销权之
当事人须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计算期限应自当事人知悉可撤销事由之时开始起算。
对于因
重大误解而为之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均得向有权机关(如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若一方当事人采取
欺诈手段,致使对方在未充分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则受欺诈方有权据法向有权机关(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
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