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出
离婚决定并涉及到争抢
抚养权这一重大事宜之前,各方
当事人务必提供充足且有力的
证据资料,来证明自己具有更大优势来保障子女的全面、健康发展。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做出有关抚养权分配的裁决的首要原则,就是要兼顾有利于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这一重要因素。
离婚家务事若能获得妥善解决,依照各自达成的共识进行处理是最好不过的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在
离婚事件结束之后,对于尚未达到两岁生日的子女而言,让他们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则是必须且首要的选择。
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来说,如果父母就
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人
民法院将会依据各方的实际状况,依据最有利于保护和维护
未成年人利益为主旨的原则来作出最终的判定。
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应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真实想法与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