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移动和转移他人及
公共财产触犯了我国
刑法中的
侵犯财产罪范畴。
该类
犯罪包括了
侵占罪这一具体类型,其表现形式为肆意盘踞他人借以委托管理的
私人财产、
遗失物品或隐藏之物,且
数额巨大且拒绝归还。
此类犯罪的行为实施者通常具备普通市民身份以及16岁以上的智力和
行为能力。
其
违法意图则表现在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和使之不再属于合法所有人或集体所有人的坚决态度上。《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