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束笔录制作之后,如果需要实施
拘留措施,应当在完成笔录制作后的24小时内通知
被拘留人员。
笔录与拘留之间并无直接关联,笔录的作用在于作为
证人为公安机关提供侦查破案所需信息,协助警方抓获
犯罪嫌疑人。
然而
刑事拘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拘留对象必须为
现行犯罪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
及具备法定的紧迫情况其中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
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