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出
离婚程序流程如下:
首先,需
离婚一方向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申请材料。
接着,法院经初步审查
当事人提供的信息与
证据等材料后,将对案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若裁定予以
立案,则需当事人支付适当的
诉讼费用,法院也会据此正式立案并着手处理该案。
在法院介入案件后,会告知原告待法庭
开庭审理,以便进一步展开相关工作。
当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应按时出庭参与辩论和调解环节。
如调解失败,法院有权以
书面形式做出准许离婚的最终判决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