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其中一位
当事人背离了婚姻准则,并且希望通过
离婚来解决问题时,他们可以首先尝试与其配偶就
财产分配以及
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且认真的讨论,假如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便有权利前往地方法院进行
诉讼寻求最终的法律裁决。
根据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
法规,若一方存在诸如
重婚、与他人
非法同居等严重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导致
婚姻破裂,那么无过错的配偶有权提出物质
损害赔偿的要求;
同时,在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
违法一方可能面临扣减财产份额或被剥夺其相应权益的后果。
若在首次申请法院判决离婚未获批准之后的六个月内,当事人仍然坚定不移地要离婚的话,他们还有机会再度向上诉法庭提起上诉,最终法院有很大概率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并批准离婚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