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
评残的问题,确实有些人误认为需要经过半年的时间才能进行,实际上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
工伤人员真正需要进行评残的时机,是在他们
因工负伤并接受相应治疗之后,身体状况相对平稳,且出现了某些
伤残特征,进而对其工作能力产生了影响的时候。
当然,具体的评残时间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当职工遭受工伤时,一旦出现身体伤势相对稳定并且导致其劳动能力受到影响的情况,就必须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