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手印签署方式具备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依照法律规定,手印的效力与签名相同,均可视为法律意义上的认可行为。
作为合同的签订方式,当事双方采用合同书形式制定合同时,自所有
当事人均在合同文本上(无论是签名还是盖章)或按压手指进行指纹确认之时起,合同正式生效。
然而,在实际签约过程中,也存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的“先履约后
签合同”现象,即在所有当事人完成签名、盖章或按下手指前,若其中任何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的
合同义务并得到对方确实认接收,那么此时可以认为该份合同已依法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