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设
债务人已离世,针对这一情况,
当事人的
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所
继承到的遗产价值范围为上限,对
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有的
债务进行清偿。
2.若是债务人在生前未留下任何遗产,并且该笔债务有
担保人存在的话,相关责任便应由担保人为其承担。
3.若在此条件下,实际存在着因夫妻关系而产生、且被认定为
共同债务,那么在债务人逝世后,其配偶理应对此笔债务予以承担。
4.如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则足以表明该笔
债权债务已得到妥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
债权人纵然有权索回
欠款,也必须尊重并接受债务人亲属们自愿偿还的选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