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受
胁迫签名的
当事人有意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废除协议的请求,且该协议在被正式宣布废止之后将自动失去其
法律效力,且以往的生效行为也将自协议废止之日起失效。
简而言之,只要该协议在不被满足某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遭到颁布,它将会被彻底废止。
然而,如果当事人并未采取任何行动去废除这份协议,或是当法院或仲裁机构认为该协议并不符合废除条件时,他们不会裁定协议废止。
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协议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