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
犯罪嫌疑人因被指控实施强制性交行为而能否获得
保释,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在满足特定法律条件的前提下,此维权措施有望得以实现。
有关保释的详细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涉嫌可能被判以
管制、单独监禁或附加
处罚等种类
刑事责任;
其次,倘若可能遭受至少
有期徒刑以上之
刑罚,倘若采用保释且这些情形不会引发社会风险者;
第三,若受严重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所困扰,亦或正怀着孕并护理着自己份内的孩子,若采用保释且这些情形存在则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最后,如果
羁押期已满,但相关案件仍未最
终审理完毕,此时也应当采用保释。《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