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关注以下内容:
在纯粹因一方不知所踪的情况下,男方必须向特定
户籍地的村委申请一纸证明文件,以确认该方已处于离奇失踪的状态。
而后,男方应将这份由社区出据的证明文件呈交给相应的法律机构进行审理。
另外,当决定提起
离婚诉讼之时,所需准备的必要资料如下:
首先是针对原被告的
个人信息资料,这包括了双方的
身份证复印件;
其次是
民事起诉状,尽管法官会提供
起诉状的样本供参考,但是您也可寻求专业律师助笔拟定;
再者是
结婚证书或者由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
最后,如果涉及到子女
抚养的
纠纷,则需提供户口本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