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
借贷纠纷,找寻不到相关联系人且
债务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可尝试通过以下途径来追偿所
欠款项:
首先,如果
借款人已经失踪超过两年时间,那么您可以申请宣称这名借款人失踪,
宣告失踪之后,其所有的财产将由其配偶、父母或者与其关系极为紧密的其他亲戚、朋友进行看管。
而对于失踪者在失踪前需要缴纳的税务、负债以及应付的其他费用,他们会从相关财产中进行支付。
其次,如果借款人失踪未满两年,这时您可以采取措施将
诉讼时效期限进行适当延长。
然而,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里,如果因为不可对抗的压力或其他阻碍导致您无法行使您的请求,诉讼时效将会暂停。
在暂停原因造成的问题消散后,诉讼时效又会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
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