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形下,首都北京境内的
取保候审流程所需时间大约为三个工作日,具体而言,当相关
司法部门收到
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应于三日内做出决策。
另外,若获得审批的话,则最长时间也仅需一周左右。
公安机关在正式批准取保候审申请后,将向
当事人与看守所分别出具
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一旦经向看守所送达完毕,便意味着当事人即将获得释放。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正在
羁押中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他们所委托的律师若希望为其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取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至于有权决定相关事宜的机关,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七日内给予是否同意的答复。
若满足取保候审的所有条件且
递交了保
证人或者能支付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那么公安
司法机关便应予以同意,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
取保候审手续。
假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取保候审条件,那我们将坚持不予批准。
如对此结果表示异议,请向相关机构了解明确的拒绝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