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事务中,关于三个孩子的
抚养事宜将会依据孩子的实际年龄及相关情况作合理安排与决策。
同时,应现行的法律规定,
抚养权的判定具有如下准则:
即在夫妻
离异之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直接照顾与抚养;
若子女年满两周岁,但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当地
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真实意愿理应得到充分尊重并予以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