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悬浮
抵押便是这样一种金融工具。
在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下,唯能设定悬浮抵押者仅限于企业、个人工商户与农户等经济实体。
这些实体可将目前已经存在或将来可能产生的动产进行抵押。
换言之,所谓的悬浮抵押,即指用以设定的标的资产为企业无法设定固定抵押的剩余财产部分。
在此类设定中的财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体,偶尔亦包含无形的固定资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的情形,
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