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当出现以下特定情况时,
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止:
首先,当劳动合同的
有效期限届满时,合同便会自然终止;
其次,如果某位
劳动者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他或是她可能有权不再受雇于当前企业,从而导致其在该企业中的
劳动合同终止;
再者,如若劳动者不幸离世或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亦或是
宣告失踪,那么他们在原有的劳动合同之下就无法再继续履行,从而使相应的劳动
合同关系终止;
除此之外,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在经营过程当中发生了严重问题而被
宣布破产,或是被
吊销了
营业执照,勒令关闭,撤销以及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的发生,也将导致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随之终止;
最后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除了以上所列举的几种法定的
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外,如果还有任何由法律和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存在,也同样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