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
拆迁所涉及到的
赔偿政策规定为:
首先,对于被
拆迁房舍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进行严格分类划分,并据此计算每平米的具体价格数额作为房屋补偿费用;
其次,考虑到被拆迁居民可能受到过度搬迁影响而带来的周转困难,按照被拆迁者家庭人员数量,以拉紧时间节奏的方式进行补贴,作为临时居住环境补贴费用;
最后,对于拆迁工作进行的奖励性补偿费用,则需要遵循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土实际状况与国家相关
法规政策所确定的具体规定执行。
为了确保拆迁过程的依法合规性及其合理性,我们必须遵循以下流程步骤:
首先,需要持有合法建设项目批准书;
接着,需要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
然后,需要获取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继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
然后,开设专门用于拆迁事务的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之后,申请并办理拆迁许可证书;
最后,发布拆迁公告告知全体居民;
暂停所有房产交易活动,进行
拆迁冻结工作;
接下来,与被拆迁方进行深入沟通,签订全面详尽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最后,负责发放各种补偿款项给所有被拆
迁户,同时收缴拆除残余建筑的费用。《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