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劳动争议问题的解决途径,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方法:第一步,首先应当尝试向所在用人单位设立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其次,在调解过程中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劳动者有权选择向本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申请,或者在无法调解的情况下,即刻向该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最后,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依照法定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