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公司发生
拖欠员工工资之现象,员工可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解决:首先,员工可与公司进行协商,请求公司偿付相应的
拖欠工资款项。
其次,如果前述手段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员工还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投诉。
在受理投诉之后,劳动监管机构将勒令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
若公司
逾期仍未支付所欠
工资,那么该机构将会责令公司按照应付款项数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以法定货币资金额外支付给员工
赔偿金。
最后,如若对上述
仲裁结果仍然存在异议,员工有权在取得裁决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相关事项提
起诉讼。《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