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案件的
报警时限规定如下:
若遗失财物价值较小且未涉及到
入室盗窃情况,需在六个月内进行
报案处理;
如
遗失物品价值相当可观,亦或者存在着入室盗窃的行为情节,那么其
追究时效期则应依据具体盗窃情节来决定,最长可达二十年之久。《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