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不幸遗失了
劳动合同,可考虑以下多项应对策略:
首先,倘若企业无法寻回旧有的劳动合同时,职工可将自身持有的劳动合同提供给公司复印,随后值得注意的是,请务必在
复印件上加盖公司的公章,并注明复印出处以示真伪;
其次,若聘用单位拒绝予以复职,您还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请求其协助复印相关文件。
通常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由
当事人、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持有一份,共计三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