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应之标准借据应包含以下几项要素:
首先,务必将
贷款人和
出借人的法定全称清晰无误地列明;
其次,详细规定借款本金的具体数目以及币种,即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必须同时明确;
再者,准确记载
借款期限的开始与截止日期以及具体的借款周期长短;
第四,注明还款事项的具体日期和时间节点;
第五,对借款所涉及的利息费用进行明述;
第六,明确约定借款本息偿还的最后期限和资金
交付方式;
最后,需
借款人亲自在借据上加盖其个人印章以示确认。《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