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
犯罪之间的区别及其划分标准:
首先,在此要明确,自然人犯罪是特指那些在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情形下,由个人实施的罪行;
而单位犯罪则是指在
法人的框架之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等实体性组织实施的对整个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只有当法律将这些行为列为单位犯罪范畴时,这些实体才需要对此类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行为是否基于单位的整体利益,其决定权是否源自于单位的决策机构。
鉴于单位犯罪的特点在于,在犯罪完成之后,其
违法所得通常被划入本单位的财产之中,换句话说,即是因
犯罪行为而获取的非法收益,其targetaudience主要集中于该单位自身或者是其大部分员工,而在自然人犯罪中,犯罪者所得的
违法收益往往属于个人私有。
因此,倘若这些非法收益并非出于单位利益的追求,而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那么这样的情形便不宜视为单位犯罪来处理。
再者,我们还需注意行为是否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这是判断单位犯罪的关键要素之一,但并不是所有在单位名义下实施的犯罪都能被定义为单位犯罪。
有些人可能会借用单位的名头,包装自己,施行不法行为,以此谋求个人的某种利益,这种情况显然无法直接定位为单位犯罪。
随后,还要关注行为本身是否系在单位成员履行职责的活动范围之内,或是跟单位的经营活动存在何种关联。
单位需要对其在业务活动范围内或与此相关联活动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负责,若行为与单位的正常运营无关,那么单位就无需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