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中,关于涉及到股票、债券以及投资基金等
类别的资
产权益,双方可依据法律
法规通过平等协商予以分割。
倘若双方能够友好地就份额转让及相应折算价格达成一致共识并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依照此番约定进行转让操作。
反之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或者依据市场价值进行公平分配面临实际困难,人
民法院将依据上述资产的具体状况,按照法定原则实施以数量为基准的比例分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