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
商品房质量问题,首要步骤便是寻找开发商。
因为在
购房过程中,我们与开发商建立了一种直接且紧密的合同联系。
换言之,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及销售方,对于商品住宅质量具备最终的责任。
倘若开发商向您进行
赔偿之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那么便有权利依据相关合同规定,去追究后续责任单位的赔偿事宜。
反之,若是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此事或者您对其给出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您仍有法定途径可以采取,例如向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他们对此进行组织认定;
抑或是向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投拆。
此外,您也可以直接选择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为您的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此次鉴定结果作为今后可能发生的
民事赔偿案件中的有力
证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
保修期内,
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