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应在充分的协商基础上,共同决定
租赁期限的长短,但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若超过该时限,则超过的那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
当租赁期限到期后,如合同当事方希望进行续租,那么新的租赁期限从
续签之日起也不得逾越二十年之限。
然而,如果
出租人和
承租人对于租赁期限的长短未进行任何约定或约定不够清晰明了,以至于无法通过算法准确计算出租赁期限的话,我们将会把这种情况视作
不定期租赁处理。《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
期限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
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