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交通事故案件中,存在
逃逸行为的(若尚未达到
刑事责任)将由交警部门依法予以车辆扣押。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此类逃逸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惩罚措施,具体如下所示:
如果仅仅是因为撞车引发的逃逸,而未达到
犯罪程度的,应由交管部门按照二百元至二千元的标准进行罚款处理;
若是造成的交通事故已触犯
刑法并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逃逸者或需面临最高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罚;
而对于因逃逸导致他人身亡的严重后果,
量刑标准则升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
机动车、
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