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未能及时搬迁其物品之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几步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1)严格遵循合同所载条款,对其所留下的物品进行合理处置或归还;
(2)酌情考虑与之重新商榷并签署新的
房屋租赁合同;
或者(3)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对方依法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需明确指出的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租赁期限结束之后,若
承租方依然继续使用租赁物业,且出租方未就此提出任何异议,则原来的
租赁合同效力将持续保持,但租赁期限将被视为非固定期限。
在此过程中,请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整个事件得以公正合理地解决。《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
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