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案件在法律程序中所经历的
拘留过程,包括四个主要步骤:首先由公权力机关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循法律规定,对相关
违法行为做出
治安拘留的决定,紧接着将这一判断结果向
当事人进行公正透明的通报。然后,维持申请人作出书面声明后,执行拘留书并将其送达至
被拘留者,若未提交复议申请,被拘留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赴相关拘留所以遵守
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第二款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