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学校存在
拖欠教师薪资的现象时,可以寻求
劳动监察部门的援助并进行投诉处理。
对于企业未履行发放薪资义务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
法规,您有权利向相关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诉讼,以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包括要求企业支付所
欠薪水及相应的赔款。
各类劳动
行政部门具有对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
如果用人单位因
拖欠工资而造成了对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会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
强制执行,即要求其必须支付劳动者应得的
工资及其附加的
经济补偿金,甚至是
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以及《劳动部关于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
克扣或长期拖欠员工薪资、拒绝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等
违法行为,除了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之外,还需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