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途径:在公民间产生的
宅基地纠纷,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手段予以妥善化解。
2.行政解决方案:涉及到个人和组织间的争端,应根据具体情况交由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若侵害了土地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相关争议则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要求停止侵害行为并做出相应
赔偿。
3.司法解决程序:宅基地纠纷若先经由有关行政机构作出裁决,
当事人对该处理结果仍持有异议,方可向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若未经此步骤,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
立案审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