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构成
辩护人毁灭
证据罪,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主体方面要求必须是在
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职责的人士;
其次,从主观层面上看,此种
犯罪是由辩护人以直接故意的心态实施的;
再者,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运作的权益;
最后,针对客观要素,那么就必须是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辩护人为达某种目的而实施毁灭证据的严重行为。《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毁灭、
伪造证据,帮助
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
证人违背事实改变
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
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