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三轮车负全责却拒不
出资,
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控告与
诉讼。
针对涉及
交通事故损害的
赔偿纠纷问题,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同时也能够直接向人
民法院发起相应的
民事诉讼程序。
当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之后,如果当事人仍旧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或在调解书生效后未按照规定
履行义务,那么当事人便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
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