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孩子的抚养权已经被赋予至父亲一方,此时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沟通和讨论以获取子女的
抚养权。
当然,亦可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请求法院予以修改已有的抚养权裁决。
当法院审查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时,通常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为根本出发点来进行判断的。
如果母亲对子女的成长更加有利或者父亲的实际
监护行为显著地不符合子女的利益,那么法院极有可能会同意更改孩子的抚养权,使其回到母亲身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