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涉及到的
犯罪行为被定性为“
危险驾驶”,应当依法判处被告人低于六个月的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而对于被定罪
量刑三个月的情况,正是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从轻惩罚标准。
具体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列举了关于危险驾驶的法律规定,即在道路上驾车行驶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面临拘役以及相应
罚金的严厉制裁: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况;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违法行为;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出核定乘员或规定时速的行为;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秩序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问题。
请各位驾驶员务必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