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规惯例,倘若合同当事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即便其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亦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违约事故一旦酿成并给相关方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若对此状况未能采取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的措施,那么这种损害的作用将会持续蔓延或加剧。
为了规避可能带来更大的
经济损失风险,于合同当事一方违约之后,相对方应适时地采行恰当措施,以便阻止损失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假如在发现损害扩大并有必要采取补救行动时却未及时为之,则在已经扩大的损失范围内,该违约方将丧失向对方主张索赔的权利。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为预防与制止损失扩大所必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开支均应由涉诉方即违约方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