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复合之后再度走向
离异,关于财产的最终分配问题,首先应当依据各方
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达成之协议进行;
如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将交由行使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进行判决。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需要明确区分个人一方所持有的财产以及双方共有的财产,如属个人一方的财产,将会依法赐予其专属所有权;
而对于双方共享的财产部分,将会按照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关注女性权益及尊重无过失方原则予以合理划拨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