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拼装
机动车所引发之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相关人员的行为及其所产生的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恰当的评判。
如若拼装机动车方对于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则必须全权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机构均不得违反国家
法规进行汽车非法改装,以及以任何形式转让拼装机动车。
凡涉及此类情况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损失,转让人和接受者需共同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
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
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