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
存续之前个人所持有的物产及资产,无论过了多少年,都拥有永久性的个人所有权。
在此概念下的
婚前财产,特指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以前,由夫妻任意一方独自获取的财物与财富。
只要是以合
法规则为前提取得的婚前财产,便在法律条文的严密保护之下畅行无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