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到因打架而导致面部受到损伤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与
肇事方进行磋商以达成和解,并就
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倘若和解无效或者达成的约定未能得到履行,那么受害者有权利向所属地区的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请求肇事者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