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出的“还清
债务后,
欠条未收回”这一问题,我们给出了如下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以尝试向
债务人索取那份被遗忘的欠条;
其次,如果对方无法出示欠条或以任何方式证明债务已经被清偿,您也可要求其给予一份具体的收条来确认您已经偿还完毕所有款项;
最后,无论您采取何种途径,务必确保自己留存好相关的还款
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有权机关查阅和核实。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原告在发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仅凭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作为依据进行诉讼,而当被告以已偿还借款为由提出抗辩并反驳的话,则该被告必须承担
举证责任并提交充足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