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既遂与未遂的
犯罪金额是否可以直接累加,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刑罚的轻重必须与其
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及应负罪责相适宜。
当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因犯罪分子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得以实现时,这种情况称为
犯罪未遂。
针对此类情况,法院可参照已被认定为既遂的同等罪行,对其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
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