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
盗窃亲属财产的行为,原则上属于
盗窃罪范畴。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若
当事人已获得
受害人的谅解,那么其所涉及的此类
犯罪行为可视为“不被认定为
犯罪”。
具体而言,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明确表述,当盗窃亲属财物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实施了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危险器具进行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时,该行为将被视为盗窃罪。
但是,对于那些擅自偷取
家庭成员或
近亲属财产,并最终取得受害人谅解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可以豁免
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