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雇主,未能与员工签署
劳动合同对贵公司产生的潜在影响包括:
劳动合同签署不完备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在任意时间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或经济
赔偿责任;
由于未经正式签署劳动合同,员工作为
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均可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于其个人应得
劳动报酬相同金额的双倍
补偿金;
鉴于
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无法行使以“任职期间表现不佳”为由解聘员工的权利;
若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遭受
财产损失,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理所当然地需要对该等赔偿责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未达成签署劳动合同这一重要决定,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因此获得豁免,仍需继续履行为其在职员工缴纳各类
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